了解無害化處理的相關制度規定
發布時間:
2021-09-15
為防止動物疫病的發生和傳播,規范病害動物、病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工作,根據《動物防疫法》及有關規定,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動物屠宰加工企業應配備焚燒爐、污水處理等無害化處理設施。 二、發病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、經檢疫確認為不可食用的動物產品,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。 三、對非動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動物,應當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導下進行處理;對病死但不能確定死亡病因的,應立即采樣進行試驗室確診,動物尸體應當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。 四、無害化處理的方法和要求,按照國家《病害動物、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》(GB16548-2006)的規定執行。 五、 無害化處理結束后,對病害產品污染的地方進行徹底消毒。 六、動物排泄物、生產污水等須經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理,達到生物安全標準和其它標準后方可排放,未經處理不得擅自排放。 七、發生重大動物疫情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置。 八、做好病害動物、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檔案記錄,檔案記錄保存兩年以上。
為防止動物疫病的發生和傳播,規范病害動物、病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工作,根據《動物防疫法》及有關規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動物屠宰加工企業應配備焚燒爐、污水處理等無害化處理設施。
二、發病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、經檢疫確認為不可食用的動物產品,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。
三、對非動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動物,應當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導下進行處理;對病死但不能確定死亡病因的,應立即采樣進行試驗室確診,動物尸體應當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。
四、無害化處理的方法和要求,按照國家《病害動物、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》(GB16548-2006)的規定執行。
五、 無害化處理結束后,對病害產品污染的地方進行徹底消毒。
六、動物排泄物、生產污水等須經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理,達到生物安全標準和其它標準后方可排放,未經處理不得擅自排放。
七、發生重大動物疫情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置。
八、做好病害動物、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檔案記錄,檔案記錄保存兩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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